离婚纠纷:起诉离婚一定要收集这些证据

      当婚姻走到了尽头,一方却不愿意协商离婚,或者因为财产或者孩子的原因,我们无法和平分手,只能在法院起诉结束婚姻关系。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法庭证据?

  1、身份证明

  关于原、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。这类证据主要是指身份证,另外还有户口簿、出生证明、驾驶证、军人证、侨胞证、护照、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、居民(村民)委员会的证明等。

  2、婚姻关系证据

  原告与被告婚姻关系证据,主要是结婚证。结婚证遗失的,可以到婚姻登记处或者档案馆出具证明。

  3、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

  离婚判决的重要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破裂。所以,这种证据很重要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一般这类证据包括相关单位出具的原、被告分居两年的证明、婚外情证据、家暴、赌博、吸毒证据、公安机关的警察记录等。

  4、子女赡养的证据

  子女生活、学习、赡养的证据。一般这类证据包括出生证明、身份证明、学校和幼儿园出具的证明等。

  另外,孩子爷爷奶奶的现状也很重要,这和孩子的成长环境有关。请尽可能提供。如果是非婚生子女,即使对方不认可,也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。

  5、家庭财产证明

 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、共同债权债务证明。一般来说,这种证据包括银行存款证明或贷款合同证明和银行发行的其他证券。比如运营公司要提供出资证明和股权证明。财产已经转移的,应当提供转移场所的相关证明。

  6、双方经济状况证明

  确认共同财产、债务等相关情况的夫妻双方收入证明。这类证据一般包括单位证明、工资卡、存款人、账号、金额、债权债务金额、债权人姓名和地址等。

  7、住房情况证明

  夫妻双方共有住房情况证明。一般主要是产权证明、租赁合同、证明或者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。

  8、需要经济帮助的证据

  弱者要求对方提供帮助的证据。主要是疾病或不能工作的证明和经济来源。

  9、不孕不育的证据

  主要是用来证明孩子不能生孩子,应该自己生活。

  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养子女的,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主张的医院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证据。

  10、证明已经提起离婚诉讼的证据

  用来证明夫妻关系没有和好,反而持续恶化甚至破裂。婚姻当事人已经提起离婚诉讼的,一般应当提供原判决、裁定或者调解书等法院文书,或者法院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。

  11、离婚损害赔偿证据

  如果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,提供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。

创建时间:2023-11-08 13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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